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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北京大兴县大屠杀调查

作者:遇罗文 来源:百度空间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点击数: ( 字体: )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谎言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 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
 
    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
 
    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
 
    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 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 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
 
    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
 
    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
 
    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
 
    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1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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