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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观察团:乐清钱云会之死观察报告(第一阶段)

作者: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钱云会死亡事故组 来源:作者赐稿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点击数: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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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组织民间观察团
 
  1.1因我国缺乏独立媒体和独立检察官制度,与此同时,因往往成为社会冲突中的利益当事方而政府信誉低下也是客观事实,民众对政府公布的结论往往不够信任,希望有自己的视角。民间观察团的出现,系非常时代的非常之举。民间观察团以个人信誉组合,广义地说,属于民间社会多元视角的一种。稍微特别一点的是,民间观察团去了实地调查;且组合了部分学者及其他专业人员,强调专业性、独立性、中立性和平衡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操作规程。
 
  1.2 民间观察团提供的不一定是真相,只是一个公众、政府之外的视角。
 
  二、学界观察团规则(乐清八条)
 
  2.1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本文简称学界观察团或观察团)成员承诺遵守本乐清八条,并基于该八条承诺进行观察。
 
  (一)宗旨:
 
  提供一个客观的、专业的事件调查报告。
 
  (二)独立
 
  观察团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抑或对手,是独立观察的第三方,不代表任何相关利益方。
 
  (三)真相
 
  观察团主要是校验事件的过程。努力探寻并逼近真相,但不承诺提供真相。
 
  (四)非媒体
 
  观察团不是媒体,不追求新闻效应,但不拒绝通过媒体让公众了解观察过程。
 
 
  (五)结论
 
  观察团将出具报告,所有成员的观点将在报告中载明,包括异议意见。
 
  (六)统一
 
  观察团成员不擅自对外发表涉及团体的观点。
 
  (七)经费
 
  观察所需经费由成员自理,不接受任何赞助。
 
  (八)议事规则
 
  观察团内部决议按照民主规则决定,开会方式适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南塘13条)
 
  2.2很遗憾,学界观察团成员对这八条产生了争议,最后认可这八条规则的就是死亡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即使是钱云会死亡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也没有彻底始终按照这八条规则的第六和第八条。笑蜀曾在其间发布了对死亡事故的一些个人观感,虽经其他成员提醒事后予以删除,影响仍难完全消除。就此我们提醒今后的观察团注意,组团之前,须先就调查规则和理念达成一致,以免后来产生争议。在执行中,严格按照规则行事。
 
  三、学界调查团成员及志愿者
 
  3.1 成员
 
  学界调查团钱云会死亡事故组成员如下:
 
  笑蜀       南方周末评论员
 
  吕文举     前警官
 
  朴抱一     媒体人
 
  陈杰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
 
  斯伟江    上海律师
 
  成员有投票权,以自己的社会声誉对报告负责。以上成员本次观察团行为均与所任单位无关,系非职务行为。
 
  3.2志愿者:
 
  刘长   调查记者,私人身份
 
  叶隐 (非实名)   网友   私人身份
 
  志愿者无投票权,不以自己的声誉对报告负责。
 
  四、调查经过
 
  4.1学界公民观察团成员笑蜀和志愿者刘长、叶隐自2010年12月30日(周四)下午抵达温州;成员斯伟江于同日晚6点到达温州;成员吕文举于当晚10点左右到达温州;成员扑抱一、陈杰人于2010年12月31日到达温州。
 
  4.2 2010年12月30日晚,笑蜀、斯伟江、刘长、叶隐及稍后到达的吕文举达成一致:第二天上午先联系温州市政府、公安局,要求先查看政府手头的证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先联系政府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第二天是星期五,考虑到第二天如不接触政府,第三天就是元旦三天假期。
 
  当晚,观察团设立官方微博,ID为“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确定刘长管理微博,并为发言人,但该决定留待第二天全体成员到达后,依据规则表决确定。原约定,最迟第二天晚间大部分成员包括于建嵘博士将到温州会合,并开会决定观察团规则及具体分工。
 
  4.3 2010年12月31日上午9点半,笑蜀打电话联系到温州市委外宣办主任张春校,张表示可行。一个小时后,张未回复,笑蜀主动致电张,张表示,他已经和乐清市公安局联系过,乐清公安局会接待观察团。笑蜀要求张提供乐清市公安局具体联系人电话时,张表示你们自己直接去找乐清公安局。
 
  4.4 2010年12月31日上午11点之后,观察团成员斯伟江先后致电温州市公安局钱云会案发言人黄小中、公安局局长叶寒冰、温州市主管公安的副市长彭佳学、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以上所有电话,有关机,有自动转接,无一能联系上。观察团接触官方要求会见目击证人等的要求暂时落空。
 
  以上经过均有录音可以核实。
 
  4.5 2010年12月31日中午,观察团前期成员笑蜀、吕文举、马深、斯伟江讨论决定,直接去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进行调查。有温州当地志愿者小Y(为保护志愿者,特隐名)和吕文举联系的两辆汽车去寨桥村(之前有当地一志愿者因为害怕而放弃提供车辆)。途中笑蜀接乐清市委宣传部一副部长电话,称她负责接待笑蜀。笑蜀解释他非以媒体人身份,而是以观察团成员身份前来,不宜与当地宣传部门接触,更希望与当地警方交流。
 
  4.6 在观察团成员去寨桥途中,观察团成员郭巍青教授偕二博士生到达机场,告知他直接去寨桥村碰头。
 
  4.7 2010年12月31日下午3点左右,观察团成员笑蜀、吕文举、斯伟江等志愿者以及一起到达的南都记者、央视记者在寨桥村村口会合,村口人群聚集。郭巍青教授和其博士同时抵达。观察团成员分工为三批,第一组,郭教授带博士生和部分记者去村口人员聚集处,听取村民和其他人群的意见。第二组,笑蜀刘长带央视记者去钱云会家了解情况,目标是让钱的亲属提供现场目击者(除钱成宇外)和接触钱成宇的人员名单,观察团拟一一调查。第三组,斯伟江、叶隐加南都记者张国栋到钱成宇家见钱的亲戚。
 
  4.8 2010年12月31日下午3点多,第二组在现场碰到事先电话约定与笑蜀在钱云会家会面的傅国涌。傅将其时于建嵘来电交给笑蜀听,于紧急建议:观察团成员立即撤退,认为根据其经验,当地马上会爆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随后按于建嵘指示方向,笑蜀带第二组找到正在附近隐蔽调查的于建嵘,(于在现场笑蜀等其他成员并不知情),让于致电第三组斯伟江。于重复这些观点,斯表示同意。斯伟江在钱成宇家未发现其家人。折回村口途中,斯伟江碰到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稍后,碰到许志永。刘建锋建议斯伟江去王立权家。其他观察团成员全部撤出寨桥村。
 
  对此节事实,观察团官方微博有载,央视看见栏目有全程录像。
 
  4.9 2010年12月31日下午4点左右,斯伟江在刘建锋、南都张国栋陪同下到王立权家,见到王立权的妻子黄雪芬,与其进行了交谈,黄介绍了王立权之前被抓的情形,斯伟江着重就乐清警方的执法程序进行了调查,得知王被拘多日,并未有正式书面通知,亦未给出拘人理由。黄表示,王立权以前被抓,也没有书面通知。斯伟江建议给其介绍律师。黄处于极端恐惧之中,经再三解释,仍不愿意在聘请律师委托书上签字。对此经过,斯伟江进行了录像。
 
  此节事实有录像和随行记者可以证实。
 
  (注:在观察团成员斯伟江和记者们离开王立权家不久,乐清警方将王立权的拘留通知书送达王立权的邻居转交,此时已经离王立权被拘捕已有5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4.10 2010年12月31日下午5点左右,斯伟江和南都张国栋等来到钱成宇家,在途中碰到钱成宇的姐姐钱成凤和姐夫,之后在其家,碰到钱成宇的母亲和女儿。斯伟江对钱成宇的姐姐进行了访问。得知,钱成宇被抓之前在其姐姐家停留过,说钱成宇是事发后第三天被抓走(有拘留通知书为证),被抓之前的上午,钱成宇对其姐姐讲述了案发经过如下:
 
  钱成宇的姐夫转述了钱成宇说法:
 
  “撞到人没看到,但是看到的时候人已经走了,看到人死了,人就走开了”。
 
  斯伟江让其姐姐钱成凤原文逐句复述一遍钱成宇的说法:
 
  钱成凤:“有四个人在一起玩,推推拉拉,拉拉扯扯,一下子看车慢慢开过来,拉拉扯扯的人散开了,后来发现村长在车下面”。钱成宇说,“阿姐,就是一只鸡被车压也会叫,别说一个人被压,(怎么没听到村长叫?),皇天三宝!”
 
  问他说四个人穿什么衣服?
 
  答:他没讲。
 
  问:这四个人穿什么衣服?
 
  答:他们带了头盔。
 
  谈话涉及其他事实:
 
  4.10.1 钱家属对斯伟江说,听说电视上钱成宇放出来牙齿少了。家属说,他牙齿本来是完整的。(观察团反复看了钱成宇在央视的录像,钱成宇的下牙完整,上牙看不清楚)。
 
4.10.2钱家属对斯伟江说,钱成宇没有参与寻衅滋事。是过了几天,钱成宇(成为唯一目击证人后)才被抓的。
 
  4.10.3 钱成宇的母亲说,钱成宇为人诚实,不爱说谎。但是,她没有听钱成宇说过案发经过。
 
  对钱成宇姐姐谈话的初步分析:
 
  这是二手证据,证据效力有限,一定要结合其他证据才可采信。
 
  钱成宇姐姐的说法,与2010年12月29日下午5点左右,钱成宇的姐姐(钱成凤)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的说法一致。(见刘建锋的《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第二页对钱成凤的谈话部分)。
 
  之后还有会涉及钱成宇证言其他证据,将会结合分析。
 
  4.11 2010年12月31日晚7点左右,结束钱成宇家属访谈后,成员斯伟江返回乐清市,经联系后和其他成员会合,此时,观察团成员对形势的判断迥异。于建嵘博士等认为寨桥村形势即将失控,并拒绝接受统一对外发表意见,拒绝接受观察团所有规则,主张结束实地观察,各自返回,根据手头资料研究土地问题。斯伟江表示形势没那么严重,坚持继续观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原定规则讨论及分工讨论因此都搁置。
 
  本节,有央视记者录像和录音,傅国涌录像。南都记者,财经记者、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等在场。
 
  4.12 2010年12月31日晚8点多,笑蜀、斯伟江等与央视另两位调查记者碰头,交换各自观察所得。据介绍:她们会见了钱成宇,警方并让她们看了有关录像。央视记者会见时钱成宇的说法与之前他在央视其他节目中的说法一致,即没有看到所谓四个人谋杀的事情;他也不承认有任何寻衅滋事行为。但是,央视记者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她们看到警方提供的现场录像中,钱成宇有一个扔石头的动作。
 
  本节有录音记录为证。
 
  4.13 2010年12月31日晚十点多,笑蜀、斯伟江等接于建嵘电话,告知到于建嵘博士房间,于博士等已经起草了致乐清当局的信,要求他们柔性和妥善应对次日村民祭祀钱云会的头七。经协商妥协后,观察团8个成员签署了致乐清当局要求对话协商的函。
 
  本节有书证和官方微博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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