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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不满宣泄的集群行为——对三起非正常死亡个案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分析

作者:王赐江 来源:《领导者》杂志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点击数: ( 字体: )

 
 
 
  【摘要】 2007年四川“大竹事件”、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和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均由普通人的非正常死亡这样常见的“偶发个案”演变而成,这三起事件在发生过程、方式策略、实施主体和群体心理等方面高度相似。考察上述群体性事件,除需对表面呈现的基本事实进行梳理外,更值得探究的是作为事件驱动力的民众不满从何而来,这就涉及到社会心理层面。用“不满-刺激-攻击”来描述此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更为准确、细致和全面,在学理上可将此类事件称为“基于不满宣泄的集群行为”。
 
  2007年四川“大竹事件”、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和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均由普通人的非正常死亡这一常见的“偶发个案”演变而成,这三起事件在很多方面高度相似,透过表象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以及群体或社会心理状态发人深思。
 
  一、演变过程:由偶发个案发展成为暴力事件
 
  厘清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中的基本事实,是在理论层面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前提和基础,“大竹事件”、“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的演变脉络如下:
 
  (一)四川“大竹事件”
 
  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接到莱仕德商务酒店报警:该酒店16岁女员工杨代莉在送至大竹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死因不明。当日清晨,大竹县公安局派出警力对杨死亡事件展开调查,但十多天后仍无明确答复。2007年1月13日,酒店在门口贴出告示,宣称杨的死亡与酒店无关。
 
  2007年1月15日,有人在大竹街头散发传单,为杨代莉的不明死亡鸣不平,街头巷尾和网络上传言四起,“3名高官下迷药强奸杨代莉致死”等各种各样混乱、无法辨别真假的消息迅速扩散。当日下午,死者亲属、同学和数百名民众到莱仕德酒店门前聚集,数十名警察到酒店前“维持秩序”。但是,除了“杨代莉为醉酒死亡”的说法外,凶手仍然“没有抓到和发现”,该日也没有任何有关案情的情况被继续公开。
 
  17日,大批民众继续在酒店门口聚集围观,大竹县领导到现场开展劝说活动,并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16时许,酒店员工用店内的3支消防水枪向围观民众喷水,企图驱散民众,并有人从已停业的酒店楼上向围观人群投掷啤酒瓶等,引起围观人群的强烈不满。17时30分左右,一些人冲进酒店,有人开始点火,13层的酒店燃烧起来。21时30分许,大火被扑灭,围观民众被陆续劝离,事态平息。
 
  但是,这一把大火却烧出了案件的进展。很快,一直没有“进展”的案件侦查工作“经过省市县公安机关、纪检部门的初步侦察和调查,涉嫌强奸的刘持坤(莱仕德酒店调酒师)在当地被抓获并逮捕”,另外“还发现民警徐达祥涉嫌违规参与莱仕德酒店经营,由纪检部门进行了‘双规’”。
 
  (二)贵州“瓮安事件”
 
  2008年6月21日深夜,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学生李树芬在县城旁边的西门河大堰桥“溺水身亡”,其家人对公安机关的“自杀”鉴定结论不服,拒绝安葬并将尸体停放在桥头“讨要说法”,连续到相关部门上访。各种“李树芬被杀害”、“警察包庇疑犯”的版本随着到停尸桥头“看热闹”的人群四处扩散,对警方和政府的不满情绪迅速蔓延。
 
  6月25日下午,李树芬之叔李秀忠--乡镇中学语文教师,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时与一名警察发生争执并遭殴打,当天傍晚返回大堰桥头途中再次遭到多名男青年围攻(后证实为警察指使)。当地民众怀疑打人者受警方指使,民愤进一步发酵,其间“去公安局报案的李树芬幺爸被打死”的谣言快速传播,对政府的不满迅速升级。
 
  6月28日上午,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李家于当日14时前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这激起了众多围观者的不满,15时左右两名高举“人民群众呐喊申冤”白色横幅的中学生走在前面开始游行请愿,一路上不断有人尾随加入,到县委和县政府办公楼时聚集者已达上万人。
 
  当天16点多,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一些人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20时许,又有人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实施打砸抢烧,次日凌晨事态基本平息。
 
  (三)湖北“石首事件”
 
  2009年6月17日20时许,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指令: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死者为该酒店23岁男厨师涂远高,法医认为属自杀。警方通知殡仪馆,要求将死者尸体拖走,但家属们坚决反对。愤怒的家属砸破玻璃门,将尸体抬进了酒店大厅,他们要求查明死因。
 
  6月18日凌晨和上午,承包永隆大酒店的两名女老板和政府工作人员与死者家属进行了两次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当地公安部门提出,17点之前一定要搬走尸体。死者家属遂跪于街中,向围观民众请求帮忙守住尸体。当晚,当地公安和政府部门人员试图进入酒店运走涂远高尸体,但被拦在外面。在围观民众集体阻止下,警方被迫退却。
 
  6月19日14点多,从荆州调来的200多名武警出现在街头,加上当地公安和政府有关人员总计500余人,分乘20余辆车,开进酒店所在的东岳山路。围观人群被彻底激怒,约2000名民众拿起砖头、啤酒瓶、椅子,阻止维持秩序人员前进。20日7时许,警方消防车再次试图进入现场,并用水柱驱散人群。在被水柱冲击散开后不久,人群即开始反击,他们向维持秩序者扔石块、砖头和酒瓶,将车辆砸坏、轮胎扎穿。
 
  此后,双方拉锯对峙。6月20日10时许,更多的民众拥来,武警再度撤离。当天,从皇叔街一直到笔架中学,长达1300米的街道挤满了民众。当日下午,一股莫名的大火从永隆大酒店一楼燃起,火势渐次汹涌,并烧向二楼、三楼。目击者称,纵火者是一个年轻人,点了火就跑了。当天,从湖南、河南、湖北三省调集的5770名武警也陆续赶到,至6月21日晚,事态基本平息。
 
  二、主要特征:不特定多数人实施打砸抢烧
 
  “大竹事件”、“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均由看似普通和细微的非正常死亡个案演变成为伴随着打砸抢烧的大规模暴力活动,通过上述对基本事实的简要梳理可以发现,三者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第一,从发生过程来看,有相对较长时间的酝酿、发酵期,蕴藏着本可回旋的关键环节。从2006年12月30日凌晨莱仕德商务酒店女员工杨代莉死亡,到2007年1月17日酒店被愤怒的人群打砸抢烧,约20天后“大竹事件”才最终爆发。从2008年6月21日深夜瓮安县三中初二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到6月28日下午瓮安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等机关办公楼开始遭到打砸抢烧,“瓮安事件”的最终爆发历时7天。在“石首事件”中,2009年6月20日警民冲突升级距6月17日晚永隆大酒店男厨师涂远高“跳楼自杀”也有3天时间。
 
  第二,从方式策略来看,群体行为的暴力性和违法性突出,夹杂着打砸抢烧活动。在“大竹事件”中,一栋四星级旅游涉外酒店在上万人的围观中燃烧了3小时,消防人员的救火行动被阻拦,酒店人员与聚集者发生冲突,酒店物品遭哄抢。在“瓮安事件”中,瓮安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机关的160多间办公室、42辆车被烧毁,15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石首事件”中发生了警民冲突,共有62名公安、武警受伤,16辆警用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永隆大酒店、疾控中心、笔架山派出所被焚烧、打砸。
 
  第三,从实施主体来看,参与者为非特定群体,与起始纠纷和双方当事人并无利害关系。在“大竹事件”中,十来个学生冒着高压水柱砸碎了酒店的钢化玻璃,随后酒店两个房间起火,有人从三楼大厅放火,参与人员和在网上发布不实消息者中并无死者的亲属。而在“瓮安事件”爆发时,死者李树芬的家人还在省城上访,打砸抢烧活动参与者为中小学生、黑恶势力成员及其他阶层民众。“石首事件”发生后,尽管死者的亲属实施了将尸体抬进酒店“讨要说法”的行为,涂晓玉(死者表姐)、涂远华(死者之兄)事后也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但是暴力活动实施主体为与死者无关的非特定群体。
 
  第四,从攻击对象来看,目标具有较强的确定性,为死者生前服务场所、党政机关以及现场维持秩序人员。在“大竹事件”和“石首事件”中,非正常死亡者所在的酒店均成为人群聚集场所和攻击对象,打砸抢烧主要针对酒店实施,混乱局面导致到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和武警与聚集者形成对峙态势,普通民事纠纷演变成官民、警民冲突。而在“瓮安事件”中,攻击对象直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目标取向单一,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等机关办公楼被砸烧,一些消防队员和公安民警被打伤,而公安局对面的商铺却毫发未损。
 
  第五,从群体心理来看,主要表现为对警方处置方式的不满、对党政机关的不信任感明显。“大竹事件”中,酒店女员工杨代莉莫名死后,“醉酒而死”的说法引起民众猜测和不满,酒店也宣布与己无关,“16岁少女被轮奸致死”的传言迟迟未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澄清,公众的不满情绪在十几天后失控。“瓮安事件”背后隐藏的是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房屋拆迁和治安形势恶化造成的群体利益相对受损,并集中表现为对当地政府和警方的不满;“石首事件”中,23岁涂远高系“跳楼自杀”的结论无法消除家属的疑虑,当地公安和政府部门人员的“抢尸行动”更是加剧了死者家属和普通民众的不满。
 
  综上所述,从发生过程、方式策略、实施主体和群体心理来看,四川“大竹事件”、贵州“瓮安事件”和湖北“石首事件”具有高度相似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从事件本身的演变过程来看,均由偶发事件或日常纠纷发展成为暴力活动;(二)从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来看,当地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矛盾为事态性质变化提供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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