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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覆亡的祸根:明神宗的贪财好货与化国为家

作者:陈梧桐 来源:《同舟共进》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点击数: ( 字体: )

【导读】明神宗的“化国为家”,把当时世界上最为富庶的国家搞得元气大伤。明神宗死后仅7年,明末农民大起义便在陕北爆发。又过17年,明朝的统治大厦轰然倒塌。清代官修的《明史》感慨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应该说,此话不无道理。
 
 
 
明神宗朱翊钧是明朝第14个皇帝。万历十年(1582年)他亲政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太仓积粟,可支用十年,冏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两”。但到了万历中后期,却是“环视库房,一空如洗”,边镇饷银“逾时历年不能给发”,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造成这种状况的总根源,在于明神宗的“酒、色、财、气”四病。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他肥了皇室,却掏空国库、榨干百姓,从而埋下明朝覆亡的祸根。
 
  【穷奢极欲  挥金如土】
 
  明神宗继位时,虚龄10岁,实际只有9岁。内廷由生母李太后主政,外朝以高拱为首辅。不久,次辅张居正结纳宫中太监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首辅兼帝师。在李太后的支持下,张居正厉行改革,开源节流,形成“府库充盈”的局面,同时严格管教小皇帝,力图“致君尧舜上”。但张居正的管教过于严厉,使小皇帝产生了逆反、报复的心理。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后,改革气象随之荡然无存。
 
  明神宗从小就在糜烂的王府和皇宫里“浸泡”长大,祖父明世宗和父亲明穆宗的腐朽生活对他影响至深。尽管宫内有李太后和冯保的看管,宫外有张居正的教育,但仍不敌随侍左右的诸多太监对他的潜移默化。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滋生了嗜酒、恋色、贪财、尚气四个坏毛病。张居正死后,他更是毫无忌惮。
 
  明神宗对饮食、衣装器用非常讲究,极尽奢靡挥霍之能事。明代宫廷的伙食,由礼部下属的光禄寺开支,万历初年每年支出十三四万两,万历中年增至近30万两,到万历三十二年底,光禄寺已无银可支。明神宗下令向户部借支3万两,向太仆寺借支2万两。后来,宫廷的伙食开销越来越大,光禄寺因此常常拖欠行户的货款。宫廷所用器物,如折扇、袍服、丝绸、瓷器等不断扩增,明神宗便常常下令向各地加派。
 
  宫廷举办婚丧、册封、祭祀等各种典礼,耗费更是惊人。万历六年,明神宗结婚,时张居正当国,不让他随便花钱,用银不过7万两。张居正一死,费用便大幅攀升。册立太子,仅采买珍宝等就用银约30余万两。为筹办太子婚礼,先后几次采买珠玉等物,至万历二十七年已用银70多万两;长公主下嫁,耗银12万两;福王结婚,费用超过30万两。
 
  土木建筑工程,是明神宗亲政期间耗资最大的一项开销。万历十一年,虚龄21岁的明神宗就在京郊昌平为自己未来的寿宫选址,翌年动工兴建定陵,历时约6年建成,耗银多达800万两,相当于全国两年田赋的总收入。陵墓之外,其他土木建筑工程更是遍布京城内外。“都城内外祠庙寺观,金碧辉煌,堂宇壮丽”,“离宫别院,所在一新”。乾清宫、坤宁宫在万历二十四年发生火灾,皇极殿、中极殿和建极殿又在翌年被火焚毁,后来修复重建,耗资尤巨。万历三十一年开始筹建三大殿后,朝廷令湖广、贵州、四川三省采办名贵楠衫大木,仅大工钱粮就耗银930余万。至于整个三大殿重建工程的费用,更是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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