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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面面观:从大鸣大放到跨省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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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言论自由”
当前一些人怀念文革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文革初期形式上的言论自由的确达到了一个高峰。我曾亲眼目睹文革期间上海街头自由演讲的盛况:几张桌子搭个台子,“任何人”能够跳上去发表演说,进行辩论。
可是,偌大的中国,却没有国家主席刘少奇为自己辩护的小小平台。文革小组或者地方造反派总部需要打击谁,一夜之间满城大字报。受到大字报揭发、批判、打击的人先是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继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权利,被关进“牛棚”。
文革前,没有人怀疑刘少奇国家主席的地位。文革中,大多数人相信刘少奇的“罪行”。文革后,人们认为平反刘少奇顺理成章。没有法制保证的“言论自由”,即使当年刘少奇可以为自己公开辩护,结果也会被打倒。在“无法无天”的情况下,只要有足够的力量控制舆论,让人们相信那些不如愿的事情都由“某人”造成,“某人”就会被共诛之。文革中,利用“人民”的声音打击对手,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文革经历了“从大治到大乱,从大乱到大治”,新的革命委员会建立后,对言论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谁再敢说“踢开党委闹革命”,谁就是“反革命”。任何人只要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看法,对掌了权的“造反”新贵有不同意见,顷刻之间就成为“人民”的对立面,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文革中,形式上的“言论绝对自由”,并没有真正的民主意义。
跨省追捕的争议
在网络上无数的论坛、社区为人们建立了发表言论的平台。
一些上访者利用互联网这个“放大器”发表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害怕这些问题一旦引起舆论聚焦,就会对处于胶着状态的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受到高层关注。因此,采取跨省追捕的方式“捂盖子”。
前几年有一位女孩“红钻帝国”,因为在网上说:“我朋友的老八(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她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而被拘留。警方有关人士称,如果她只是像其他网友一样带着质疑语气攻击银座,那就很难认定为违法。而银座公司董事长接受记者采访称,他们当时报案是针对网络对公司的谣言现象。至于为何警方只抓了红钻帝国一人,他表示并不清楚。
我附近的一家公司里,也曾发生过一起跨省追捕案件。一位职工“逛”到云南地震网的后台,发布了“云南即将发生十级地震”的消息。那年刚发生汶川地震,这条消息从政府权威网站发出,后果很严重。案件很快破获了案件。那孩子没有考大学,却是个电脑天才。警察询问时,他笑嘻嘻地一口承认,完全不知道后果的严重。许多人为他惋惜,希望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多一些阳光。
这些事件中,有些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或对一些特定对象造成损失,有些是反映了真实的问题。对于网络、手机短信这类具有强大舆论传播功能的新生事物,法制教育的缺失和法律界定的相对滞后,给网民造成了“因言获罪”的困惑,引发了“言论自由”与否的争议。同时,针对真实问题的反映,地方政府应积极解决。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跨省追捕”案件的发生。
社会舆论的压制
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可以迫使人无法开口。法国政治学者托克维尔指出,人们对于自由地发表言论有所疑虑,可能不是因为害怕政府的惩罚,而是由于社会的压力。当一个人表达了一个不受欢迎的意见,他或她可能要面对其社群的蔑视,或甚至遭受猛烈的反应。
这种类型的言论很难预防,也造成了许多无辜者的悲剧,当年阮玲玉面对强大的“人言”百口莫辩,只能写下“人言可畏”后离开人世。一些公众人物,特别是著名演艺人士,随便说的话也会受到攻击,这是他们为获得荣誉而付出的代价。
但是这类压制是否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还存有疑问,一般来说言论自由被视为有代表性的公民自由权利或免受政府行为干涉的自由权利。
面对社会压力如何保护少数者的权利,涉及更多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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