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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皇权与极权历史,让“人”真正地站起来

作者:李之鼎 来源:炎黄春秋网刊外稿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点击数:

  严复的自由主义最终没有通过个人主义这一试金石检验。严复表现出的可以名之为“群己权界的焦虑”具有典型意义,从变法维新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甚至到21世纪的今天,许多知识人都有这种心态,只不过是因时因地性质程度有异而已。这种由传统而来的焦虑常常使他们(我们)或先游移于群己权界,但其思考最终以群体本位为指归。梁启超的“新民”学说,是在中国传统思维模式下改革求新的努力:“梁氏主张个人争取自由,但更强调个人公德与私德的培养;他倡导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但更强调群体的重要性。”[16]梁氏所说的“要之以能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者为归”,[17]不仅是变法维新的理论宗旨,亦成为他生命事业的最后归结。
 
  以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而论,陈独秀早期以个人主义取代家族主义的启蒙命题,张扬“个人主义之大精神”,无疑抓住了皇权主义、群体本位主义文化的要害,他提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18]后来他绕了一个大大的弯子,可贵的是,历史成全了他,晚年终于回归自由民主的世界潮流。鲁迅未曾迈入自由主义大门,自然未及个人主义。[19]最坚定的当数胡适,虽然他也企图用“健全”限制个人主义,也未完全脱尽“群己权界的焦虑”,但总的来说,他始终坚持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不渝,且身体力行,为保持独立人格做了毕生努力。虽然人无完人,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者,还应首推胡适,在思想史上论自由主义,算得是首尾一贯的一枝独秀。
 
  限于题旨,中国自由主义发展中的重要面相,如1920年代后期以《新月》为标志的、1930年代以《独立评论》为标志的、整个1940年代以“中国政治同盟”为标志的,暂存不论,下面仅以政治上曾左右现代中国之命运的孙中山和毛泽东为例,看个人主义思想在中国的艰难步履。
 
  (三)孙中山的专制主义对个人的压迫
 
  孙中山早年虽曾受西学影响,接受了初步的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博爱等现代性观念,但他皇权主义、群体本位主义观念浸润太深,新不敌旧,他在革命和建党过程中,推行个人独裁和一党专政,无视个人自由个人权利。
 
  最早在1906年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对党员的规定说:“凡中国同胞皆有进本党之权利义务”,[20]权利义务竟然混同不分。后来国民党在组织上强拉有权者入党等做法无不出于一党专政之需要,其根底仍是一元化的皇权主义思想。也正是基于一党专政的思想才有可能这样限制公民资格:“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21]如此规定,是党为民之主,而非民(为党之)主;显然是一党御国,党在国上。而且,这种一党御国的意图还贯彻到以党的组织原则审定并分配党员的公民资格上:“凡于革命军未起义之前进党者,名为首义党员;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以前进党者,名为协助党员;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进党者,名为普通党员。”[22]规定这三种党员在革命胜利后将具有不同的公民身份并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革命成功之日,首义党员悉隶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协助党员得隶为有功公民,能得选举及被选举权利;普通党员得隶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利。”[23]这不是皇权专制等级制的现代版么!而且,把广大平民百姓排斥于公民行列之外了。他所以这样“把他的党看作是全民性的一个政治机构”,[24]也是为了实行皇权主义的改朝换代后的一元化统制。对这些,历史学家袁伟时评论说:
 
  “一个政治团体的章程,居然对公民的资格作出规定,在世界政治史上是非常奇特的现象。它实际冀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建立一党专政体系。这是20世纪的创举,比俄德意诸国都早。……这些奇特的观点与民主主义背道而驰,并且直接违反了《临时约法》关于"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的规定。”[25]
 
  我们不禁想到,在革命成功之后,在“剥夺大多数国民的公民权,国民中的一小部分--革命党员则成为享有平民不能享有的权利的特殊阶层,而这个特权阶层还要进一步依照与一个政党关系的深浅划分为三等”[26]的情况下,孙中山的自由民主理想哪里去了?广大的普通平民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为什么被一笔勾销了?他所以能比俄德意诸国都早地创造一党专政,所以如此蔑视非党员即普通人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就是因为头脑里的帝王情结压倒了那浅薄的自由民主思想。
 
 自由民主不止是条文,而主要是一种信念、一种生活方式或生活状态。实际上,在领袖的这种思想状况下,被规定为特权阶层的党员,很难得到允诺的特权。或者说,一个忽视国族普遍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领袖,他会真的重视属下党员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即使偶尔给党员以某些特权。皇权主义的惟我独尊,在潜意识里操纵着他的行动。所以,孫中山把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归结于不服從一個領袖的命令,为此建立了以絕对服從他个人为宗旨的中华革命党,并把個人专制集权体制引入党的組织。他作为实践民主主义的新式领袖,对党员所持态度完全沦为帝王对臣属的态度。对此,袁伟时教授评论说:
 
  “1914年把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之际,孙文便宣布一条不容商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在国民党中央党史会保存的《誓约》原件中白纸黑字写明:‘愿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宣誓人还要打上手指印。这样的组织原则与现代政治组织毫无共同之处,而是向前现代的民间秘密帮会回归了。这个无理要求导致国民党的分裂。……面对强烈抗议,孙文拒绝回头,且变本加厉宣扬一套专制独裁的理论:‘革命必须有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必须在唯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盲从我……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之导师。’在二十世纪的政治人物中,如此鼓吹独裁的,屈指可数。”[27]
 
  “应该盲从我”的要求,已经比昔日的“明君”都落伍了。储安平把国民党称为烂摊子,领袖如此,国家如何不烂?不过,具有传统愚民基因的国民党还是把孙文当作国父塞给我们百姓,而我们百姓之愚,一方面是处于实际上不讲自由的国民党愚弄下,又由于历史上长期没有个人自由从而也缺少自由思考的习惯,只有唯上唯官,是听是信。
 
  孙中山忽视平民百姓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政治根子,在于根深蒂固的皇权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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