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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会议前周恩来是否得到暗杀情报

1955年4月,周恩来安全抵达印度尼西亚出席万隆会议。
事情已经过去56年,可是还不断有人在重复那些假说,而不去看事情的真相。我认真看了先父熊向晖为澄清这个案件所写的《“克什米尔公主号”案件真相》,查阅了《周恩来年谱》中的相关记录,有了自己的看法。
无端的臆测
“克什米尔公主号”案件,是国民党特务为了破坏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尼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策划实施的一次恐怖谋杀。他们在中国代表团包租从香港起飞的“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上安放了定时炸弹,使机上8名中国代表团工作人员及记者、3名外国记者和5名机组人员不幸遇难。
参加亚非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总理原定率中国代表团从香港搭乘这架印航飞机去雅加达。但是后来周总理没有从香港走,也就未乘坐这架飞机。
于是,几十年来不断有人在重复这样一个臆测:周总理得到了国民党特务要搞暗杀行动的情报,因此改变了行程。
不知道这个臆测是什么人,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做出来的,但是后来有很多人,却把臆测当成了事实,并经一些媒体的传播扩大了其影响面。
周总理是不是因为得到了暗杀情报,才改变了行程?仅以常人的智商判断一下,也不该把这种臆测当真。
第一,据当时收到的情报,国民党特务策划在香港、印尼两地对周总理实施暗杀。周总理在香港和在印尼的风险,是同等的。如果因为得到了国民党特务要搞暗杀的情报,周总理就以改变行程来规避危险,那他为什么还要去印尼?行程可以改变,目的地能改变吗?果真是以规避危险为第一,那么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干脆不去。反正在那个时候中国代表团组成人员的名单还没有公布(是爆炸案之后的4月15日才公布的),周总理又刚刚做过阑尾手术,不去印尼的理由很充分。而且据《杨尚昆日记》记载,当时政治局开会,也提出总理不要去印尼的意见。但是总理考虑各方面影响,还是坚持以身涉险,亲赴万隆。
第二,万隆会议1955年4月18日开幕,“克什米尔公主号”爆炸发生在4月11日。此前印尼方面并没有邀请周总理在会前访问该国。我们平常赴约会,都不会提前太早,一个国家的总理又怎么可能提前一个星期到东道国去?
希望今后打算重复这个流言的人,不要侮辱了自己的智商。
吴努的邀请
事实上,促使总理改变行程的,是缅甸总理吴努的动议。
根据《周恩来年谱》记载:1955年3月12日中午,周总理因急性阑尾炎住院,当晚手术。3月28日,周总理接受会诊后出院。4月1日,卫生部副部长傅连嶂报告杨尚昆,周总理“伤口恢复很好”,但听说总理近来将外出工作,需长途乘坐汽车,建议“乘坐汽车两三小时需休息一小时”,腹部应包腹带,注意饮食,并需有保健医生随行照顾。
吴努希望周总理在4月13日左右到达仰光,与印度、埃及、阿富汗等国领导人商讨万隆会议有关问题。总理表示有困难,因为当时总理准备从昆明乘汽车到中缅边境,这需要5天。这段路我在1990年代走过,一路山路盘旋,走来非常辛苦。那时总理已经57岁,又刚刚做过阑尾手术,决心走这样一条路,的确要有超人的毅力。
后来吴努和印度总理尼赫鲁安排,派印航一架飞机于4月14日来昆明接周总理和中国代表团去仰光,这才免去总理的山路劳顿。
因吴努邀请改变行程的并不只是周总理一人,而是中国代表团全体成员—他们都需要到昆明集中出发。“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上的遇难中国人员,大多是因工作需要必须先期到达万隆的代表团工作人员和随团记者。
与总理指示的口径不符
1955年4月8日,周总理一行飞抵昆明。
此时,国民党保密局香港情报站已经获悉周恩来不走香港了,但是台湾当局认为对代表团的打击会影响其在亚非会议的实力,乃令其手下仍按原计划进行恐怖暗杀。
在为仰光会议和万隆会议做准备的繁忙工作中,周总理在昆明依然关注着国民党特务的动向和有关人员的行程安全。
4月9日晚,周总理显然接到了更新也更具体的情报。他从昆明打电话给北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其速告外交部,在中国代表团租用印度航空公司“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抵达香港启德机场之前,立即将我情报部门获知国民党特务准备在飞机上放置爆炸物的情况,通报英国驻华代办处、新华社香港分社以及赴香港候机的部分中国代表团工作人员。
根据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的《新中国外交风云》第二辑(1991年8月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中,署名史实写的《“克什米尔公主号”空难事件》一文记载:4月9日当晚,外交部办公厅获悉,台湾国民党特务欲破坏我代表团所乘飞机,并备有定时炸弹。同时,昆明长途电话传达周总理的紧急指示,要外交部将此情况火速转告香港新华分社和我国代表团,要他们立即向香港当局提出交涉,并请香港当局保证我有关人员的安全;还指示外交部在北京向英代办处进行交涉。办公厅主任董越千当晚将周总理上述指示转告了香港新华分社和我代表团。
4月10日8时一上班,董越千向外交部常务副部长张闻天作了汇报。张随即指示欧非司副司长张越向英国驻华代办处进行交涉。
9时30分,张越紧急约见英国驻华代办处参赞艾惕思,告知中国记者一行11人次日上午由香港乘飞机去万隆采访亚非会议,我们获悉国民党特务将从中进行阻挠和捣乱,故请其转告香港当局注意,并务必对他们的安全予以照顾。
请注意总理电话通知、外交部办公厅获悉的情况与张越交涉时措辞的差别。
总理要求告诉英方和印航的是:国民党特务准备在飞机上放置爆炸物。
外交部实际交涉时告诉英方的是:国民党特务将从中进行阻挠和捣乱。
这不是细微的差别。要炸飞机,必定是可以接近飞机的人员。安保的范围会集中在飞机本身。而阻挠和捣乱,范围可以漫无边际。事后来看,香港警察一直注意的是有没有未经核准的人进入或接近飞机,制造困难。其注意对象显然主要是飞机以外。
请香港当局保证我有关人员的安全和务必对他们的安全予以照顾,所要求的强烈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显然,外交部和英方的交涉内容,与总理的紧急指示,严重不符。
执行交涉的是张越。但是,张越作为一个副司长,不可能自作主张决定和英国人说什么,怎么说。他甚至未必知道总理电话通知的实际内容。
谁能改变总理指示的口径,决定张越和英方的交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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