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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罪”是如何出炉与消亡的

作者:腾讯历史 来源:腾讯历史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点击数: ( 字体: )

 
 
 
 
谈虎色变“流氓罪”
 
  “流氓罪”,这是一个让人感觉怪异的词汇,作为一个法律名词,似乎很不严肃,但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它又是在共和国历史上切实存在过的,并且还是一个很有影响的罪名。
 
  这个罪名为何不存在于建国前三十年?而是出现在改革开放以后?为什么在刑法中一度存在后,又被完全取消了?
 
  “流氓罪”的设立与取消,是观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一个极好的角度,明白为何取消“流氓罪”,就能明白现代社会的逻辑。
 
  【缘起】流氓罪是怎么来的
 
  1979 年,流氓罪诞生
 
  所谓的流氓罪,即1979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中设定的罪名。这部刑法也是新中国的首部刑法,此前三十年间的犯罪司法工作,要么是以运动的形式发起,要么根据各种政策条例草草判案,定罪量刑均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酝酿许久的刑法草案却要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意识大变革。
 
  为此在制定条文的时候应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以免立法疏漏造成打击犯罪不力。“流氓罪”,这个让如今年轻人感到困惑,而让当年人谈之色变的罪名在此原则指导下诞生。
 
  精神洁癖的残影与高悬的利剑
 
  具体而言,流氓罪的设立是参照苏联及东欧的相关条文的。例如苏联刑法第206条规定:“流氓行为,即故意实施粗暴地破坏公共秩序和显然不尊重社会的行为。”这是充分反映“共产主义精神洁癖”,而为西方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罪名。
 
  精神洁癖在文革期间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只讲集体主义,没有个人主义,只讲热爱领袖热爱国家,个人则连爱情都是耻辱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必说,对妇女耍流氓更是想都不要想的被全社会所唾弃的行为。70年代末,整个中国还深受这种风气的影响,流氓罪的出台可谓理所当然。
 
  立法者聪明的一点,是把流氓罪适用于“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这是大有深意的,因为在对社会转型充满困惑的当时,谁也不知道会出来什么过去不曾想象的行为,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祭出说你是“耍流氓”的利剑,即可对社会风气进行有效的控制。
 
  尔后,人大常委更是出台司法解释将流氓罪的适用刑罚提高至死刑,从此,流氓罪在80年代大行其道,而在83年严打之中,更是成为许多“流氓”的梦魇。
 
  【影响】当“流氓”遇上“严打”
 
  改革不谐音与人性回潮
 
  1983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了一起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凶杀案,8名犯罪分子连续作案10多个小时,杀死27名无辜群众,从两岁到75岁。其中男性19人,女性8人。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次“六·一六”案件与此前不久的卓长仁劫机案件、震惊全国的“二王案件”,以及前几年的上海“控江路猥亵妇女事件”、北京火车站造成9死近百人伤的自杀性爆炸事件等等一起,给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造成了巨大的杂音。邓小平于是决心发动“不是运动的运动”,来一次从重从快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行动,史称“83严打”。
 
  “83严打”出台,在于针对社会转型初期“一小撮”“心怀不轨”的人,但若以70年代以前的标准来看,“心怀不轨”的人则实在太多了——思想解放、私有经济发展、港台流行文化传入,邓丽君、《小花》、《庐山恋》还有舞会,甚至还有裸体壁画,于是女生穿裙的多了,男的也出现爱俏的了。舞台上不再是样板戏里的艺术家,而是变成了青春靓丽英俊的偶像明星,在荧幕上甚至还出现了接吻——这一切,在70年代之前几乎难以想象。
 
  那么,问题就来了,随着青春欲望的成长萌发,男女之间的“不干不净”怎么算?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说不该管的,有说这是败坏风纪的,更有人说这是属于“自由化”。但在因惊恐而发起的83严打之中,这一切都被当作“后果很严重”,看似纯粹的生活作风和道德问题,被上升到了法律问题,“流氓罪”仿佛像早已备好的“武器”,被用来狠狠的刹住社会上的这股“不正之风”。以下几个,是83严打中被判“流氓罪”的几个著名例子:
 
  “偶像的坍塌”迟志强
 
  迟志强,是因流氓罪被判刑的人物中最著名的一个,他曾经和刘晓庆、陈冲等同为国内影坛的新星,前途不可限量,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在严打中被警察带走,然后因流氓罪中的“聚众淫乱”被判刑4年。
 
  据迟志强后来的描述,他当年的情况不过是与女舞伴跳了“贴面舞”,在轿车里女伴“坐在了他的大腿上”。而起初,警方了解情况经过后并不想追究刑事责任,但迟志强的这个事情登了报后,引来了全国人民的公愤,最终被判入狱,大好前程就此结束。
 
  再以后,人们记住他的,只有心酸的“手里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犯下的罪行是多么可耻啊/叫我怎能抬起头”的忏悔。在看守所里,迟志强遇见两个“难友”,一个偷看女厕所,流氓罪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属流氓罪中的猥亵罪,判了4年。
 
  “家庭舞会”组织者被判死刑
 
  马燕秦是西安的一位家庭舞会的组织者,作风开放。1983年中国舞禁初开,人们开始尝试交谊舞,但动作举止更为亲近的“贴面舞”还被视为“流氓舞”。马燕秦喜爱交际,家中经常有朋友聚会、跳舞。她的家吸引了很多时髦的年轻人。但这种行为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怀疑。
 
  “严打”开始后,早已了解她舞会组织情况以及复杂两性关系的公安部门,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陆续抓审了300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陕西日报》以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道案情。最后,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人。
 
  当时的审判结果认为她“长期有业不就,将其家作为主要据点,纠集流氓分子多次举办流氓舞会,并经常勾引男女青年,出入其他流氓舞场,教唆、诱发多种形式的流氓犯罪。先后与数十人乱搞两性关系”如此流氓犯罪,不免给人一种惊悚的感觉。
 
  流氓罪是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
 
  83严打中,流氓罪是最厉害的一个罪名,相比另外两个口袋罪名——玩忽职守罪和投机倒把罪(所谓口袋罪,即许多行为都可以归为其名下的罪名),流氓罪适用范围最广,使用起来最自由。猥亵妇女算耍流氓,与人口角斗殴算耍流氓,在街上随地大小便也算流氓,几个男的女的走在一起就算流氓团伙。人心惶惶下,让民众感到安慰的,是严打加流氓把干部都抓了不少,北京海淀区法院搞舞会也因流氓罪被枪毙,上海几位高干子弟也因强奸流氓等罪行遭到了枪毙。
 
  83年严打,反映了改革开放中社会急剧转型中的冲突,这与流氓罪的设置是一样的,都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表现,而严打结束后,流氓罪仍然是八十年代一个常见的、让许多人战战兢兢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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