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败后,1947年10月25日,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但在赔偿如何分配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总额的25%,美国要求34%,苏联要求14%,法国要求12%,澳大利亚要求28%,仅这几个国家,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以及朝鲜、菲律宾、越南、缅甸等国的要求,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100%。后来同意中国为30%,但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久而未决,一拖就是四年。这也反映出了当时国民党政府国际地位的低下。
而实际上,这个数字也只是画饼充饥——日本一共只支付了22.3亿美元战争赔款,其中数额最大的是菲律宾和印尼,各8亿。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那么这些国家为什么要放弃对日索赔呢?这就不能不提到美国在这其中的作用了。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美国为首的盟军进驻日本。在怎样处置日本方面盟军制定了三大基本方针:1.日本非军事化;2.在保证日本国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范围内进行战争赔款;3.日本在外国的资产交联合国处理。
第1项和第3项的处置都顺利进行,但在日本赔款方面遇到了很大的难题。 按照传统的战争赔款方法,有现金赔款和实物赔款两种。由于日本的国库早在战争中掏空了,所以向日本索要现金根本不现实。然而日本又是自然资源极其贫乏的国家,既没有石油煤炭等能源,也没有铁矿金矿等矿藏,以矿产等自然资源进 行赔偿的方式也行不通。剩下的只有用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赔偿,可是日本工厂的机器大部份都在美军的战略轰炸中被炸毁,船舶也大部分被美军击沉,可以用于赔偿的实物也少得可怜。
从1947年4月开始,盟军陆续从日本拆撤出40000余台机器,作为“中间赔偿”分给中国(54.1%),美国(菲律宾的宗主国,1946年菲律宾独立后转交菲律宾,19.0%),英国(缅甸、马来亚、香港的宗主国,15.4%),荷兰(印度尼西亚的宗主国,11.5%)。苏联则自行将“满洲国”的一些机器设备拆运回苏联。不过这些机器的价值总共才值400余万美元(当时价格),作为战争赔偿也太少了一些。然而当时的日本就象输得只剩下 最后一条裤衩的赌徒,再敲也敲不出钱来。1949年5月,盟军最高司令部决定停止这种从日本拆撤机器的中间赔偿。
由于日本没有自然资源,粮食也不能自给,必须向国外购买粮食和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加之当时盟军的抑制日本政策,使日本的经济极度萧条,没有钱向国外购买粮食等生活必需品,迫使美国不得不每年拨出数亿美元的经费来为日本购买粮食和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因为作为日本占领国的美国有义务保证日本国民维持最低水准的生活。由于日本人口多(当时近一亿人,大约为美国人口的一半),特别是缺乏自然资源,什么都要靠进口,所以维持日本国民的最低水准生活也要很大的开支,到1950年,美国已为日本补贴了20余亿美元,已成为美国财政的一大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人意识到抑制日本的政策对于美国来说是得不偿失,有必要扶持日本在经济上独立来减轻美国的财政负担。而日本经济独立的前提就是解脱身上庞大的战争赔款包袱。
除了经济上的原因外,还有政治上的变化。 1949年后发生的一系列大事更使日本战争赔款几乎不可能:新中国政府的成立,使中国在意识形态上与美日对立;而朝鲜战争更促使美国加快将日本建设为远东的盟友。1951年旧金山和会两岸均未参加,但在美国主导下,蒋政府不得不承认和会的结果,即中国民国放弃战争赔款。至此,日本战争赔款问题在法理上已经结束了。
可以说,在朝鲜战争后,中国再无机会获得日本战争赔款。美英在二战后都放弃对德、日战争赔款。苏联强迫德国支付200亿美元赔偿,其中一半归苏联(考虑到苏联在占领德国部分领土的情况下也只得到100亿美元赔款,我们可以设想中国当时可以从日本得到多少)但美英对此拒绝同意。1946年5月,美国对德占领区副军事长官克莱将军宣布“除了先前已预支作为赔偿的工厂外,将不再从美占区提供一切赔偿”,这使苏联从西占区获得赔偿的无法实现。不久,西方不再向德国索赔。从其一贯的态度来看,美国既能拒绝从自己占领地区向苏联支付战争赔款,那么,比苏联更弱的意识形态对手中国,就更难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得到一分钱。
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当即发表了中国对日本“以德报怨”的著名讲话。蒋介石虽然没有提到战争赔款一事,但确定了中国对日本宽大处理的方针。1949年菲律宾派特使访问蒋介石,商讨共同对日索取赔款之事。蒋介石却说:“要对这次战争负责任的是日本军阀,而不是日本人民。要求日本人民负担战争赔偿的做法是不公平的。”这初步表明蒋介石有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意思。1946年“国民政府”发表的抗战期间的损失是:军人死伤321万,财产损失133亿美元。 日本在旧金山讲和会议以后,在究竟与哪个中国政府打交道问题上踌躇不定,但美国却要求日本和台湾的“国民党政府”谈判。在美国的督促下,日本和台湾“国民党政府”在1952年2月开始谈判,4月28日结束,签定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表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之所以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其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是蒋介石的“以德报怨”对日政策;第二是“国民党政府”退居台湾后“国际地位”大大降低,希望以放弃战争赔款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台湾在政治经济上的支持;第三是大中华思想的影响,别的大国都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款,中国人也应该有个大国的样子,不应该像小国那样斤斤计较战争赔款。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美国的卵翼,中国仍然很难得到这笔钱。因为,问题在于日本是否存在赔偿的意愿;如果这一战争赔款几百年也还不清,那么很可能像一战后的德国那样,拖延、拒绝赔款,煽动民众的悲情,结果是为下一次战争作准备。
苛刻的战争赔款提出不难,难在执行。中国当时虽是战胜国,但如果日本采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中国是无力派兵去日本强行索取赔偿的——即使派了兵,最终不但付出大笔驻军费,还可能一无所获,法国一战后占领鲁尔区的失败就是前车之鉴。一战后德国仅支付了不到30%的赔款(360亿马克,总额为1320亿),同时却从海外借入330亿马克,这些贷款大部分都没有归还。也就是说,一个破产的德国毫无赔款意愿,只是拿贷款去还。出于历史和现实的考虑,新中国建立后,执政党继续了国民党的政策,放弃对日索赔。1965年5月,廖承志在会见日本客人时说:“中国不准备靠他国的战争赔款来建设国家,而且要求没有战争责任的一代人为前人支付战争赔款是不合理的”。这一姿态在当时仍是感人的,但在政治上来说,不如说是对历史现实的一种被迫追认。
1972年,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当时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
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
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
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其实,早在20世纪60年代前期毛泽东、周恩来研究对日建交时,便感到若索赔只有两种可能,一无所获或仅得到象征性赔偿,若宣布放弃,日本民众还会对华有负疚感。出于战胜国的面子,1972年恢复邦交时,中国领导人对外以显示宽宏公开声明放弃,对内解释是为了不加重日本人民负担。此举的确得到回报,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国会通过对华长期无息贷款和少量无偿援助,便说明是对中国放弃索赔的补偿。二十多年间,中国得到三百亿美元的无息贷款(偿还期达四十年)和十亿美元无偿援助,虽远抵不上抗战期间日本对华造成的一千亿美元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更多),毕竟得到了人情和部分实惠.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所以放弃对日索赔,客观上,是因为日本战后一片狼籍,没有力量支付这笔钱这笔;主观上,则是因为国家积弱积贫,且内战频仍,没有力量也没有资格要到这钱。
目前,国人对日本战争赔款问题,已经成为一种不断自我证实的循环:在这个过程中,国人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善良被利用了,同时进一步证实日本人的可恨。这种民族悲情在政治上是有用的,只要它像目前一样,处于可控制的程度之内。但是,正如俾斯麦曾说的:“我认为令世人相信,我国政策并非注定要导致与法国关系紧张,对我方有利。”如果不幸走到了理智的反面,成了为反日而反日,那么,最终我们自己也将成为这一情绪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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